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697

697.启16:11

697.启16:11.“又因自己的疼痛和疮,就亵渎天上的神”表他们因源于对唯信教义的承认和接受的内在虚假与邪恶所产生的抵触而无法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亵渎天上的神”表示否认或不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571,582节);“疼痛”表示承认它的痛苦,如前所述(696节),因而表示由内在虚假所产生的抵触,因为抵触就是一种痛苦。“疼痛”或“痛苦”论及虚假;“疮”表示内在邪恶,如前所述(678节);由于内在邪恶与虚假源自对唯信教义的承认和接受,因此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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