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693

693.“并不悔改将

693.“并不悔改将荣耀归给祂”表因此他们无法以任何信来接受主甚至就其人身而言,也是天地之神,尽管圣言教导了这一点。“并不悔改”表示不离弃邪恶,而是居于其中;“不将荣耀归给祂”表示不以信来接受主就是天地之神,因为这就是“将荣耀归给祂”。主是天地之神,祂自己在马太福音(28:18)和约翰福音(13:3;17:2,3)中公开教导了这一点;还教导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12:45; 14:6-11; 16:15等);此外,教会的教义教导,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和身体那样结合为一个位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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