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63.“说,主神,全能者阿,你的作为大哉,奇哉”表世界、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是由主出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和制作的。“主的作为”表示由祂所创造和制作的一切事物,就是总体上世界的一切事物,天堂的一切事物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具体地就无法数算了。它们之所以被称为“大哉,奇哉”,是因为“大”论及爱,“奇”论及智慧,如前所述(656节)。在圣言中,主也因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因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
主被称为“全能者”,是因为祂凭自己存在、活着并行一切事,也凭自己掌管一切事物(参看31节)。正因如此,从普遍意义上说,“主神,全能者阿,你的作为大哉,奇哉”表示世界、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是由主出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和制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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