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654

654.“远有一千六

654.“远有一千六百斯他丢”表纯邪恶的虚假。“斯他丢”(stadia)和“道路”(ways)所表相同,因为“斯他丢”是丈量道路的单位,“道路”表示引领的真理(176节),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引领的虚假;“一千六百”表示整体的邪恶,因为“一千六百”和“十六”所表相同,“十六”又和“四”所表相同,十六是四与四相乘的结果,而“四”论及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322节),因此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以及邪恶与虚假的结合,如此处便是;由于任何数字乘以“一百”都不会失去它的含义,而是将其提升,故“有一千六百斯他丢”表示纯邪恶的虚假。在圣言中,一切数字皆表示事物(参看348节),一个数字表示一个事物的性质或品质(448,608-6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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