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47.启14:17.“又有一位天使从天上的殿中出来,他也拿着快镰刀”表主的属灵国度的众天堂,和它们当中的圣言神性真理。“天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也表示天使天堂,同样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5, 65,170,258, 342, 343, 344,415, 465节);但此处“天使”表示属灵国度的众天堂,因而那里的神性真理,因为经上接下来说“有一位天使从祭坛中出来”,这位“天使”表示主的属天国度的众天堂,因而表示那里的神性良善,这一点将下一节予以论述。所有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即属灵国度和属天国度。属灵国度是主之智慧的国度,因为那里的天使处于来自主源于神性真理的智慧;属天国度是主之爱的国度,因为那里的天使处于来自主的爱,因而处于一切良善。所有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这一事实可见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20-28节)一书,还可见于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圣爱与圣智》(101,381节)一书。“殿”表示整个天堂(644);但由于此处经上说“天上的殿”,然后又说“祭坛”,所以“殿”表示主的属灵国度的天堂,如前所述;“快镰刀”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如前所述(643,645节)。
前面经上之所以说“那坐在云上的,就把镰刀扔在地上。地就被收割了”,现在又说“又有一位天使从天上的殿中出来,他也拿着快镰刀”,并且他“把镰刀扔在地上,收取了地上的葡萄园”,因为被“那坐在云上的”或主所收割的“地”表示全地的教会,而“地上的葡萄园”表示基督教界的教会。这些话所涉及的事与主以撒种收割的比喻所预言的事(马太福音13章,如前面所引用的,645节末尾)很相似,那里说到“收割就是时代的末了”,也就是教会的终结,还说“收割的人就是天使”,“天使”表示神性真理。因为天使不是真的被派去收割或做这些事,而是主藉着其圣言的神性真理来做这些事;因为主说:
我讲的道(即圣言)在末日要审判。(约翰福音12:48)
参看前文(233,2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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