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616

616.“并且我所听

616.“并且我所听见的好像竖琴师用竖琴所弹的声音”表低层天堂的属灵天使出于内心的欢乐对主的告白。“用竖琴所弹”表示出于属灵真理告白主(参看276节);这样的告白是发自内心的欢乐;因此,“竖琴师”表示属灵天使。他们之所以是低层天堂的天使,是因为经由高层天堂而来的主的声音听上去如同“众水的声音”和“大雷的声音”(614,615节)。听见有“竖琴师用竖琴所弹的声音”,是因为从低层天堂传下来的声音或言语有时听上去就像竖琴的声音;不是他们在用竖琴弹奏,而是因为出于内心欢乐而对主的告白声从下面听来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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