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609

609.“因为这是人

609.“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圣言、因而教会的性质。“人”表示智慧和聪明(243节),在此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和聪明,因而也表示在教会之人里面的圣言的智慧和聪明。教会本身在主面前显为一个人;因此,教会之人就其灵而言,在天上照着他里面来自主的教会性质而显为一个人。所以,这就是此处“人的数目”所表示的,因为它紧接着“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这句话而来,这句话表示凡处于来自主的启示之人都能知道关于神和救恩的教义和信仰的确认在神职人员当中性质到底如何。来自圣言的教会性质也以“人”来表示(910节,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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