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542

542.“龙就站在那

542.“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试图灭绝首次出现的新教会的教义。至于“龙”所指的那些人是谁,可参看前文(AR 537节);“妇人”表示新教会(AR 533节);“生产”表示接受来自圣言的教义的良善和真理(AR 535节);她所生产的“孩子”表示新教会的教义,这一点可见于下一节。“吞吃”表示灭绝,因为“孩子”表示教义;当“吞吃”论及这个孩子时,灭绝就论及教义。该教义首次出现时,情况就是这样,因为经上说:“龙站在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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