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530

530.“随有闪电、

530.“随有闪电、响声、雷轰、地震、大冰雹”表示那时在低层区域的对良善和真理的推理、干扰和歪曲。“闪电、响声、雷轰”表示推理(AR 396节);“地震”表示教会状态的改变(AR 331节),在此表示干扰;“大冰雹”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歪曲(AR 399节)。这些事发生在低层区域,或下面的部分,就是恶人在被施行最后的审判之前,仍旧停留的地方。因为在前一节(启11:18),经上说:“审判死人,并毁灭那些毁灭大地之人的时候到了。”这些事因在灵人界的灵人们之上的天堂的存在和流注而发生在灵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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