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522

522.启11:17

522.启11:17.“说,今在、昔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全能者啊,我们感谢你”表示天上天使的称谢和荣耀,即:主就是那存在、活着,凭自己拥有能力,统治一切的,因为唯独祂是永恒和无限的。“感谢”表示对主的承认和荣耀;人子,即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就是全能者,是阿尔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是首先的和末后的,也是今在、昔在、以后永在的(可参看启1:8, 11, 17; 2:8; 4:8);这些话表示这就是那存在、活着,凭自己拥有能力,统治一切的,唯独祂是永恒和无限的,是神(可参看AR 13, 29-31, 38, 57, 9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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