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92.“穿着麻布”表与此同时,因真理不被接受而哀悼。“穿着麻布”表示因真理在教会中的毁灭而哀悼;“衣”表示真理(166,212,328,378,379节);因此穿着不是衣服的“麻布”就表示因没有真理,而没有真理就没有教会而哀悼。以色列人的哀悼以各种方式来表现,这些表现方式因对应关系而非常有意义,如:把灰撒在头上,在尘土中打滚,坐在地上长时间沉默,剃须,悲痛哀号,撕裂衣裳,以及“穿着麻布”等等;每个细节都表示他们当中教会的某种邪恶,他们因这邪恶而受罚;当受罚时,他们便以这些行为来表达悔过之意;由于悔改的表现,同时由于谦卑,他们就被听见。
“穿麻布”代表因真理在教会中的毁灭而哀悼,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
有狮子从丛林中上来,他从他的地方出发,要使地荒凉;因此,你们当腰束麻布,恸哭哀号。(耶利米书 4:7,8)
我民女哪,应当腰束麻布,滚在灰中,因为灭命的会要忽然临到我们。(耶利米书6:26)
哥拉汛和伯赛大哪,你们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马太福音11:21;路加福音10:13)
尼尼微王听了约拿的话后,就脱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宣告禁食,人与牲畜都当披上麻布。(约拿书3:5,6,8)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3:24;15:2,3;22:12;37:1,2;50:3;耶利米书48:37,38;49:3;耶利米哀歌2:10;以西结书7:17,18;27:31;但以理书9:3;约珥书1:8,13;阿摩司书8:10;约伯记16:15,16;诗篇30:11;35:13;69:10,11;撒母耳记下3:31;列王纪上21:27;列王纪下6:3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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