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60.“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的”表它们里头没有丝毫属灵和真正理性的生命。经上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偶像崇拜者以为他们的偶像能看也能听,因他们将这些偶像奉为神明;然而,这还不是这句话的意思;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敬拜的虚假里面没有丝毫属灵和真正理性的生命,因为“看”与“听”表示理解与领悟(7,25,87节);“走”表示活出来(167节);因此,这三样事物表示属灵和真正理性的生命;之所以表示这一切,是因为“偶像”表示敬拜的虚假,这些虚假里面没有丝毫属灵和理性的生命。偶像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这事太过明显,不值得在此一提,所以其中必有某种内在含义。在圣言的其它部分,也是这样论及“偶像”,如以下经文:
他们不知道、也不明白,他们的眼不能看见,他们的心不能明白,他们没有知识,也没有聪明。(以赛亚书44:9,18,19)
他们不能说话,也不能行走。(耶利米书10:3-10)
他们有口却不能言,有眼却不能看。(诗篇115:5; 135:15-16)
这些话之所以表示类似事物,是因为“偶像”表示敬拜的虚假,这些敬拜的虚假里面没有丝毫系真生命的生命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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