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34.启9:8.“它们有头发像女人的头发”表他们在自己看来像是处于对真理的情感。在圣言中,“男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女人”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因为男人生来就是认知或理解力,女人生来就是情感(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婚姻之爱》)。在圣言中,“头发”表示人生命的末端,也就是感官层(参看424节)。这感官层给他们一种表象,以为自己处于对真理的情感,而事实上,他们处于对虚假的情感;因为他们视这虚假为真理。“女人”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正因如此,教会被称为“妻子”、“女人”、“女儿”和“童女”,并且教会之所以成为教会,靠的就是对真理的爱慕或情感;因为对真理的理解就出自这种爱慕或情感。
在以下经文中,教会被称为“女人”(或译为女子、妇人):
有两个女子,是一母所生,她们在埃及行邪淫,阿荷拉就是撒玛利亚,阿荷利巴就是耶路撒冷。(以西结书23:2-4)
耶和华召你,如召在灵里被离弃、忧伤的妇人,就是幼年的妇人。(以赛亚书54:6-7)
耶和华在地上造了一件新事,就是女人护卫男人。(耶利米书31:21,22)
“身披日头、被龙逼迫的妇人”(启示录12:1, 13)表示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在许多经文中,“女人”(或译为女子、妇人)表示对真理的情感,教会凭此而成为教会,如以下经文:
你们将我民中的妇人从安乐家中赶出。(弥迦书2:9)
一家一家的都必悲哀,女的独在一处。(撒迦利亚书12:11-13)
安逸的妇女啊,你们要起来,听我的言语!(以赛亚书32:9)
你们为何作这恶,使你们的男人、妇女都剪除?(耶利米书44:7)
我要打碎男人和女人。(耶利米书51:22)
在此和别处,“男人”和“女人”在属灵之义上分别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真理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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