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27

27.“地上的众支派

27.“地上的众支派都要因祂哀哭”表当教会不再有任何良善与真理的时候,这种事必会有。“地上的支派”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这一点可见于第七章的解读,那里论述了以色列的这十二支派。“哀哭”表示为它们死去而悲痛。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是这个意思: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现;那时,地上的众支派都要哀哭。(马太福音24:29-30)
这话论及时代的末了,就是教会的末了。“日头变黑”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与仁;“月亮不放光”表示不再有任何智慧与信仰;“众星要从天上坠落”表示不再有任何关于良善与真理的知识;“地上的众支派都要哀哭”表示不再有任何良善与真理;“灾难”表示教会的这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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