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263

263.“因为找不到

263.“因为找不到配展开、配阅读、配观看那书卷的,我就大哭”表内心的悲伤,因为若没有人能行,所有人都必灭亡。显然,“大哭”是指内心的悲伤。他心里悲伤,是因为若没有人能行,所有人都必灭亡。因为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若不通过最后审判而恢复秩序,灭亡是必然的。事实上,启示录论述的是教会走向终结时的最后状态,主以下面这些话描述了该状态的性质:
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将来也必没有。若不减少那日子,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的。(马太福音24:21, 22)
这些话就论及当审判进行时,教会的末期。
这就是如今教会的状态,这一点仅以下考虑便可知晓:基督教界的绝大部分被那些篡夺主的神性权柄之人占领,他们想要被崇拜为神,祈求死人,却几乎没有人祈求主。教会中其余的人则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称得救不在于生命的修正,而在于口头的虔诚,因而不在于悔改,却在于确信他们已称义成圣,只要他们合掌仰望,例行祷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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