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60.“在天上、地上、地下、没有人能” 表无论在高层天堂,还是在低层天堂,没有人能。“在天上、地上、地下”表示在高层天堂和低层天堂,13节中的也一样,在那里,经上说:
我又听见在天上、地上、地底下和洋海里一切被造之物,以及天地间的万有,都说,但愿祝福、尊贵、荣耀、权能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世世无穷。(启示录5:13)
由于约翰听见后者和前者说话,故显而易见,他们是天使和灵人在说话。因为约翰在灵里,如他自己在前一章(4:2)所说的。在灵里,他看见的是灵界的地。因为灵界也有地,和自然界一样。这一点从《天堂与地狱》,以及《最后的审判续》(32-38节)关于灵界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在灵界,高层天堂看似在大山和小山上,低层天堂看似在山下的地上,最末了的天堂好像在地下。因为诸天堂都是辽阔区域,一个在另一个之上,每个辽阔区域都像住在那里之人的脚下之地。最高的辽阔区域就像山顶,下一个辽阔区域在它底下,但向四面八方延伸得更宽广,最低的辽阔区域伸展还要宽广。由于这最低的辽阔区域在另一个底下,所以住在那里的人“在地下”。在高层天堂的天使看来,三层天堂就是这样分布的,因为在他们看来,那两层天堂在他们下面。它们同样如此呈现给约翰,因为他与他们在一起,他已经升到他们那里。这一点从前一章(4:1)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你上到这里来,我要将以后必成的事指示你。(启示录4:1)
人若对灵界和灵界的大地一无所知,绝无可能明白圣言所说“在地下”或“地的深处”是什么意思,如以赛亚书:
诸天哪,应当歌唱;地的深处啊,应当欢呼;众山应当发声歌唱,因为耶和华救赎了雅各。(以赛亚书44:23等)
谁看不出,这里所说的是灵界的地?因为在自然界,没有人住在地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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