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248

248.“是昔在今在

248.“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表主。这是指主,这一点从启示录(1:4, 8, 11, 17)明显看出来,那里论述了从人子,也就是主的圣言,还明言:
祂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启示录1:8)
这些词的含义已经解释过了(13, 29-31, 38, 57节);此处“圣哉,圣哉,圣哉,主神,全能者,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表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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