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244

244.“第四个活物

244.“第四个活物像飞鹰”表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知识和由此产生的理解。“鹰”表示各种事物,而“飞鹰”表示知识,认知即源自知识。因为它们在飞翔时既知道又看见;事实上,它们拥有一双锐利的双眼,使得它们看得清清楚楚,而“眼睛”表示认知,或理解力(48, 214节)。“飞翔”表示接受和教导,在指向主的至高意义上,则表示主的预见和供应。“鹰”在圣言中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那等候耶和华的,必从新得力;他们必如鹰展翅上腾。(以赛亚书40:31)
“如鹰展翅上腾”是指被提升进入真理与良善的知识,由此进入聪明。
大鹰上腾,窥看食物,岂是借你的智慧、听你的吩咐吗?他的眼睛向远处看得分明。(约伯记39:26-27, 29)
认识、理解、看得分明的能力在此被描述为“大鹰”,这种能力并非出于人自己的聪明。
耶和华用美物使你口得以饱足,以致你如鹰返老还童。(诗篇103:5)
“用美物使你口得以饱足”是指由知识赐予认知,因此经上以鹰作比。
有一大鹰,翅膀大,翎毛长,来到黎巴嫩,将香柏树梢拧去,将它栽于种田里,就渐渐生长。又有一大鹰,这葡萄树向这鹰弯过根来。(以西结书17:1-8)
此处两只“大鹰”描述的是犹大教会和以色列教会对真理的认知,及其由此而来的聪明。但在反面意义上,“鹰”表示虚假的知识,认知因这知识而被败坏(如马太福音24:28;耶利米书4:13;哈巴谷书1:8, 9;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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