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213

213.“叫你赤身的

213.“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表免得属天之爱的良善遭到亵渎和玷污。没有人能知道“赤身的羞耻”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两性生殖器官,也就是所谓的生殖器,对应于属天之爱。人及其所有部位与天堂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事实可见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87-102节)一书;生殖器官对应于属天之爱,可参看也于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5050-5062节)一书。由于这些部位对应于属天之爱,也就是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爱,而人从父母生在与此爱相对立的爱中,所以很明显,人若不从主为自己获取“火炼的金子”所表示的爱之良善和“白衣”所表示的智慧之真理,就会显现在对立的爱,也就是亵渎中。
在以下经文中,“露出赤体”和“揭开羞耻”即是此义:
那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见他羞耻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巴比伦和迦勒底的女儿坐在地上;掀起长裙,露出大腿,趟过江河;你的赤体必被露出,你的羞耻必被看见。(以赛亚书47:1-3)、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都因她多有淫行。我必揭起你的衣襟,蒙在你脸上,使列族看见你的赤体,使列国观看你的羞耻。(那鸿书 3:1, 4-5)
你们要与你们的母亲大大争辩,免得我使她赤体。(何西阿书2:2-3)
我从你旁边经过,遮盖你的赤体,用水洗你,给你穿衣;但是你行邪淫;并未追念你幼年赤身露体的日子;所以,你已露出你的赤体。(以西结书16:6等)
耶路撒冷大大犯罪,因此所有人都讥讽她,因为他们见到她的裸体。(耶利米哀歌1:8)
这些事都是指着“耶路撒冷”说,“耶路撒冷”表教会,“行邪淫”表玷污、歪曲圣言(134节)。
给同伴酒喝,使他喝醉,好看见他裸体的,有祸了。你也喝吧,显出是未受割礼的。(哈巴谷书2:15-16)
人若知道“赤身”(nakedness或译赤体,裸体,下体)是什么意思,就能明白以下经文是什么意思:
挪亚喝了酒,喝醉了,在帐棚中间赤着身子。含看见他赤身就取笑,而闪和雅弗则背着脸遮盖父亲的赤身,免得看见。(创世记9:21-23)
也就明白经上为何规定:
亚伦和他儿子上祭坛,不可用台阶,免得露出下体来。(出埃及记20:26)
还有:
要给他们作细麻布裤子,遮盖裸体,他们挨近祭坛的时候要穿上,免得担罪而死。(出埃及记28:42-43)
在这些经文中,“赤身”(或赤体,裸体,下体)表人与生俱来的各种邪恶,这些邪恶因与属天之爱的良善相对立,故本身是亵渎的,若不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就无法被除去。“细麻布”也表真理(671节)。
“赤身”还表示纯真,同样表对良善和真理的无知。在以下经文中,“赤身”表纯真:
男人和他妻子都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世记2:25)
在以下经文中,“赤身”表对良善和真理的无知:
这是我所拣选的禁食;要把你的饼分给饥饿的人,见赤身的给他遮身。(以赛亚书58:6-7)
将自己的食物给了饥饿的人,将衣服给赤身裸体的人遮身。(以西结书18:7)
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马太福音25: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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