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耶稣基督的启示”表主的预言,论及主自己及其教会,即该教会末了的境况及其以后的境况,以及它在天上和地上的境况。“耶稣基督的启示”表一切预言,因为这些预言来自主,故经上说“耶稣基督的启示”。至于它们论及主及其教会,这从下面的解释明显可知。启示录并未论述这个教会的相继状态,更未论述各国的相继状态,如某些人至今所认为的。它从头至尾都在论述教会在天上和地上的最后状态,然后论及最后审判,之后论及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显然,这个新教会才是本书的目的,所以之前的那些事论及教会的状态,也就是刚刚之前它的性质。它论述这些问题的顺序从各章内容可以看出来,从各节的解释看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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