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140

140.“叫众教会知

140.“叫众教会知道,我是那察看肾肺心肠的”表叫教会知道主察看各人所拥有的真理与良善的品质。“七个教会”表整个教会,和前面一样;“察看肾肺心肠”表察看人所信所爱的全部事物,因而察看他的真理与良善的品质。“察看肾肺心肠”具有这样的含义出于对应,因为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这种对应来自这一事实:信之真理把人从虚假中洁净出来,爱之良善把人从邪恶中洁净出来,正如肾脏将血液从被称为尿的秽物中洁净出来,心脏将血液从被称为肮脏的不洁之物中洁净出来。
因此,古人将爱及其情感置于心,将智慧及其觉知置于肾。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得到证实:
看哪,你所喜爱的是肾里的真理,你在我隐密处必使我得智慧。(诗篇51:6)
你掌有我的肾,我在暗中受造,那时,我的骨骸并不向你隐藏。(诗篇139:13, 15)
我心里发酸,我的肾都被刺伤,我这样愚昧无知。(诗篇73:21-22)
我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人的肾,要照各人所行的路报应他。(耶利米书17:10)
他们的口是与你相近,肾却与你远离;耶和华啊,你看见我,察验我的心。(耶利米书12:2-3)
耶和华是公正的审判官,试验肾心。(耶利米书 11:20; 20:12)
愿你坚立义人,因为公义的神察验心肾。(诗篇7:9)
耶和华啊,求你察看我,试验我,探查我的肾、我的心。(诗篇26:2)
在这些地方,“肾”表聪明与信仰的真理,“心”表爱与仁的良善。“心”表爱及其情感,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371-3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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