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揭秘启示录 #112

112.“甚至在我忠

112.“甚至在我忠心的殉道者安提帕在你们中间、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杀的日子”表当一切真理被教会中的虚假灭绝的时候。“殉道者”表示真理的告白,与“见证人”所表相同(6, 16节),因为在希腊语,“殉道者”和“见证人”是一个字。“安提帕”之名取自属灵的语言,或天使的语言。由于“殉道者安提帕”表示真理的告白者,抽象而言,表示真理本身,故很明显,“甚至在我忠心的殉道者安提帕在你们中间、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杀的日子”表当真理被教会中的虚假灭绝的时候。“撒但”表示虚假所在并所来自的地狱(参看9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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