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宇宙星球 #141

141.当被问及他们

141.当被问及他们所拜的神时,他们回答说,他们拜一位既可见又不可见的神;可见的神具有人的形状,不可见的神没有任何形状。我从他们所说的话,以及传给我的思想观念发现,可见的神就是我们的主自己,他们也称祂为主。对此,我可以回答说,我们地球人也拜一位既不可见又可见的神;不可见的神被称为父,可见的神被称为主。但这二者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当时祂说,没有人看见过父的形像,但父与祂为一;凡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所以这二者是一个位格里的神性。这些都是主的话(参看约翰福音5:37; 10:30; 14:7, 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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