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最后的审判 #37

37.在当今教会,信

37.在当今教会,信如此罕见,以至于可以说它几乎不存在。这一点从对许多人,无论有学问的还是简单人的检查明显看出来,死后,他们作为灵人受到检查,以查看他们在世时持有什么样的信。结果发现,他们每个人都以为信仅仅是相信,并说服自己相信事实的确如此。比较有学问的人则认为信就是对他们因主的受难和代求而得救的完全相信、信靠和信心。他们当中几乎没有一人知道,没有仁或爱,就没有信。事实上,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对邻之仁,也不知道思考和意愿之间有什么不同。他们大多数人都背对仁,声称仁没有用,唯独信成就一切。当被告知,仁与信为一,如同意愿与理解力为一,仁居于意愿,信居于理解力,将仁与信分离,如同将意愿与理解力分离时,他们听不懂。我由此清楚看出,如今信几乎荡然无存。

这一点也活生生地被证明给他们。那些被错误地说服相信自己有信的人被带入一个拥有真正信仰的天使社群;当他们与它交流时,清楚发觉他们没有信,后来他们也当着许多人的面承认了这一事实。这一点也以其它方式被证明给那些标榜信仰,以为他们已经信了,却没有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没有仁爱的人。他们每个人都承认他们没有信,因为当他们活在自然界时,其灵的生命就没有信;相反,信还在他们的生命之外,仅在某种外在思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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