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六、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
33.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这当中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是,那时,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开始消亡,与这平衡一道消亡的,还有人的自由本身;人一旦失去自由,就再也无法得救了,因为这时他无法在自由中被引入天堂,而是出于自由,或很愿意被带入地狱;没有自由,没有人能被改造,人的一切自由皆来自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天堂与地狱》一书中的两章明显看出来:其中一章论述了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589-596节);一章论述了人通过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而处于一种自由的状态(597-603节);那里还说明,没有自由,没有人能被改造(59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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