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9.此外,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教会本可以从圣言知道这一点,并使之成为其教义的一部分,只要它让来自天堂的某种光进入,并留意主对强盗所说的话:
今日他要同祂在乐园里了(路加福音23:43);
还有主论到财主和拉撒路的话:
那财主下了阴间,从那里向亚伯拉罕说话,而亚伯拉罕在天堂(路加福音16:19-31);
以及主向撒都该人所说关于复活的话: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马太福音22:32)。
而且,他们本可以从所有过着良善生活之人的共同信仰,尤其从他们在死亡的那一刻,就是当他们不再沉浸于世俗和肉体事物时的信仰知道这一点,因为他们相信自己一离开肉体的生命,就会上天堂。这是人们都拥有的主流观点,只要他们不基于教会的教义去思想最后审判之时的复活。问问人们这是不是实情,你就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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