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61

L61.涉及主的这些

L61.涉及主的这些真理如今首次为人所知,因为启示录(2122章)预言,在前教会结束之际,主要建立一个新教会,这个教义将在新教会占据首要地位。“新耶路撒冷”所指的,正是这个新教会;若不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没有人能进入新教会。此外,我可以宣告:整个天堂都单单承认主,凡不承认祂的,都不允许进入天堂;因为天堂是来自主的天堂。出于爱和信的这种承认使那些在天堂里的人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约翰福音: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丢在外面。(约翰福音15:4-6; 17:22, 23)

以前之所以没有从圣言看出这个教义,是因为即便以前看到它,它也不会被接受。因为最后的审判尚未完成;在此之前,地狱的势力胜过天堂的势力。而世人就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因此,如果之前关于主的这个教义真的被看到,魔鬼,即地狱,就会把它从人们心里拔出来,还会亵渎它。这种地狱势力的状态被如今已经完成的最后审判彻底击破。审判过后,也就是从现在起,凡渴慕的人都能被光照或启示,并获得智慧。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589-596, 597-603节),以及《最后的审判》这本小册子(65-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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