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46

L46.耶稣在马太福

(十)圣灵是来自主的神性发出,这就是主自己

L46.耶稣在马太福音中说: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众民族都作门徒,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看哪,我就终日与你们同在,直到时代的完结。(马太福音28:18-20)

前面早已说明,被称为“父”的神性与被称为“子”的神性在主里面为一;因此现在要说明,“圣灵”与主是一样的。

主之所以说,他们要奉父、子、圣灵的名受洗,是因为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事实上,有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父”的神性和被称为“子”的神性,是起源神性;系圣灵的神性发出是运作神性。从主发出的神性不是别的,正是系祂自己的神性,这一点可见于《神性治理,全能、全在和全知》这本著作;因为这是一个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这一点可通过对比一位天使来说明;他拥有一个灵魂,一个身体,以及一个发出(的气场);从他发出的东西是在他之外的他自己。我被恩准得知关于这种发出(的气场)的许多细节,但这不是阐述这些细节的地方。

凡仰望主的人,死后首先被天使教导:圣灵不是别的,正是主;“发出”和“行进”仅表示通过主与人的同在、照着他对主的接受而启示和教导。因此,死后,大多数人都会打消他们在世上所形成的关于圣灵的观念,并接受这一观念:它就是主通过天使和灵人而与人的同在,人从这种同在并照着它被启示和教导。

此外,在圣言中,经上通常提到两个神性,有时提到三个,然而它们为一;如耶和华和神,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耶和华和雅各的大能者,以及神和羔羊。由于这些为一,所以在其它地方,经上还说,惟独耶和华是神,唯独耶和华是圣的,祂是以色列的圣者,除祂以外,再没有别的。此外,经上有时用羔羊这个名代替神,用神代替羔羊;前者出现在先知书,后者出现在启示录。

马太福音(28:19)中的父、子、圣灵表示独一主,这一点从那里的前后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前一节,主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在后一节,祂说:看哪,我常与你们同在,直到时代的完结;祂仅指着自己这样说;因此,祂以这种方式谈论父,子和圣灵,是为了叫祂的门徒知道,三位一体在祂里面。

为叫人们知道,圣灵不是一个神性,正是主自己,有必要说明在圣言中,“灵”是什么意思。“灵”表示:

⑴总体上人的生命。

⑵由于人的生命照着他的状态而不同,所以“灵”表示人里面生命的不同情感。

⑶还表示重生之人的生命,这生命被称为属灵的生命。

⑷凡“灵”论及主的地方,它都表示祂的神性生命,因而表示主自己。

⑸它尤表祂智慧的生命,这生命被称为神性真理。

⑹通过众先知说圣言的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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