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36

L36.⑺神就这样成

L36.⑺神就这样成为人,正如在首先事物中那样,在末后事物中也是如此。神是一位人,每位天使和每个灵人都因神而为一个人,这一点在《天堂与地狱》一书有部分说明,在《天使的智慧》(即《圣爱与圣智》)中将有进一步的详细说明。然而,神起初是在首先事物,而不是在末后事物中的一位人;但祂在世上取得人身后,在末后事物中也变成了一位人。这一点从刚才所证实的内容可推知,即:主将祂的人身与祂的神性合一,因而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正因如此,主被称为始和终,首先的和末后的,阿拉法和俄梅戛;如启示录:

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始,是终,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启示录1:8, 11)

又: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约翰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我,说,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1:13, 17; 2:8; 21:6)

又:

看哪,我必快来!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初,是终;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22:12, 13)

以赛亚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者、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以赛亚书44:6; 48:12)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