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一)整部圣经论述主;主是圣言
L2.此处的圣言尤表通过摩西、众先知和福音书的作者们所彰显的那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这圣言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天使的一切智慧和世人的一切属灵聪明皆源于这真理。在世人当中的这部圣言也在天上的天使当中,但它在世人当中是属世的,在天上则是属灵的。此外,圣言因是神性真理,故也是神性发出;这神性发出不仅来自主,而且就是主自己。由于这圣言就是主自己,故可推知,圣言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唯独指着祂来写的。从以赛亚书到玛拉基书,没有一件事不是要么是关于主的,要么在反面意义上是反对主的。
迄今为止,没有人看到事实就是如此;然而,每个人都能看到这一点,只要他在阅读的时候意识到这一点,并思想它,进一步知道圣言不仅包含一个属世意义,还包含一个属灵意义;并且就这层属灵意义而言,人名和地名都表示主的某种事物,因而表示来自祂的天堂和教会的某种事物,或反面意义上的某种事物。由于圣言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论述主,并且圣言因是神性真理而为主,所以明显可知为何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又为何说“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我作为光到世界上来,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光”是指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这就是为何如今凡在阅读圣言时单单靠近主,并向祂祷告的人都在圣言里面得到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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