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V.灵界中的德国人
813.众所周知,一个分成几个公国的王国,其居民在天赋上是不一样的,而是以具体的方式而彼此不同,就像地球的不同气候带上的居民以总体的方式而不同一样;然而,仍有一种共性普遍存在于那些在一个国王统治之下,因而服从一部宪法的人当中。至于德国,它比邻国更被划分为独立的公国。它是一个帝国,所有的公国都在它的全面监督之下,而每个公国的选帝侯都在自己的领地享有专制权力;因为有大大小小的公国,每个公爵在自己的公国都像一位君主。此外,德国的宗教是分裂的;有些公国信奉所谓的福音派,有些公国信奉改革宗,而有些公国信奉罗马天主教。由于政府和宗教的这种多样性,从出现在灵界的人来描述德国人的性格、倾向和生活,其难度比其他民族和人民更大。然而,由于在说同一种语言的人民当中,一种共性处处掌权,所以如果将灵界的各种不同的概念或印象汇集起来,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到并描述出德国人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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