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VIII.主的第二次降临是通过一个人实现的,祂亲自向这个人显现,
用祂的灵充满他,以便他可以通过圣言从祂那里来教导新教会的教义
779.既然主不能亲自显现,如刚才所示(TCR 776-778节),然而,祂又预言祂会来建立一个新教会,即新耶路撒冷,那么可推知,祂将通过一个人来做到这一点,这个人不仅能以他的理解力来接受这个教会的教义,还能通过媒体来发表它们。我实实在在地证明,主已经向我,祂的仆人显现,差我来执行这项任务;后来,祂打开我的灵眼,从而把我带入灵界,允许我看到天堂和地狱,与天使和灵人交谈,现在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许多年。我也实实在在地证明,从呼召我的第一天起,我没有从任何天使那里接受与新教会的教义有关的任何东西;当我阅读圣言时,我所领受的,唯独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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