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真实的基督教 #774

774.主不断与每个

774.主不断与每个人同在,无论恶人还是善人,因为没有祂的同在,没有人能活着;但祂的降临只在那些接受祂的人中间,他们就是那些信靠祂,并遵行祂诫命的人。主的不断同在使人变得理性,并赋予他变得属灵的能力。这是从显为灵界太阳的主发出的光的效果,人以其理解力来接受这光;这光是真理,人通过真理而拥有理性。但主的降临在那些将热与光结合,也就是说,将爱与真理结合的人中间;因为从灵界太阳发出的热是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仅仅主的同在和随之而来的对理解力的光照,可以比作世上阳光的同在;除非这光与热结合,否则地上的一切都会变得荒凉。而另一方面,主的降临可以比作热的降临,热在春天降临;因为那时热与光结合,地就变得松软,种子开始发芽并结出果实。这就是属灵事物,即人之灵的属灵环境,与属世事物,即他身体的属世环境之间的平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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