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真实的基督教 #513

513.悔罪是不是悔

513.悔罪是不是悔改,可通过下面对悔改的描述推断出来,即:除非人意识到,人不但总体上,而且每一细微处都是一个罪人,否则悔改是不可能的。若不省察自己,认识到自己的罪并因此谴责自己,没有人知道这一点。而声称为获得信而有必要的悔罪与这些行为毫不相干,因为它仅仅是思考和由此而来的忏悔,即人生在亚当的罪中,生在源于它的罪恶倾向中。结果,神的愤怒临到他,因此罪有应得的诅咒、毁灭和永死也临到他。从这一切明显看出,这种悔罪不是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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