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真实的基督教 #492

492.对此,我补充

492.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有好几次,我听见关于仁之善的话从天而降,穿过灵人界,渗入地狱,甚至直达深处。在此过程中,这些话逐渐被转变为与仁之善截然相反的话,最后转变为仇恨邻舍的话。这个迹象表明,从主发出的一切都是良善,但被地狱灵转变为邪恶。某些信之真理也是同样的情形,它们在下降的过程中被转变为与真理对立的虚假。因为正是接受形式将进入它里面的一切转变成与其一致的东西。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