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477.人被保守在这个巨大的空隙中,一直居于它的中间地带。唯一的目的就是赋予他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这就是属灵的平衡,因为它是天堂与地狱之间、因而是善与恶之间的一种平衡。所有身处这个巨大空隙的,就其内层而言,要么与天堂天使联结,要么与地狱魔鬼联结;然而如今,要么与米迦勒的使者联结,要么与龙的使者联结。死后,每个人都去往这个空隙中的自己人那里,与具有相似爱欲的人相联,因为爱将那里的每个人和他的同类联结起来,使他自由释放自己的灵魂,延续他以前的生活状态。不过,那时,未与其内在合为一体的外在逐渐被脱去,当这个过程完成后,善人被提入天堂,恶人则去往地狱,各自去往在主导爱方面与其构成一体的同类那里。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