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348.从刚才所说的清楚看出,有三件事形成人里面的信仰,即:首先靠近主;其次从圣言学习真理;再次照这些真理生活。由于它们是彼此不同的三件事,所以可推知,它们是可以分离的。因为一个人可以靠近主,却只知道关于神和主的历史真理;一个人也可以从圣言中知道大量真理,却不照之生活。但在这三件事分离,也就是说,有这件事而没有那件事的人里面,没有得救的信仰。当这三件事结合在一起时,得救的信仰才会产生,其品质取决于这种结合的性质。这三件事在哪里分离,哪里的信仰就像不育的种子,当种在地里时,这种子就会化为尘土。但这三件事在哪里结合在一起,哪里的信仰就像在地里长成一棵树的种子,并且这树照着种子和土地的结合而结出果实。这三件事在哪里分离,哪里的信仰就像不生育的蛋;但它们在哪里结合在一起,哪里的信仰就像能孵出美丽鸟儿的受精蛋。对那些将这三件事分离的人来说,其信仰好比煮熟的鱼或螃蟹的眼睛;但对那些将它们结合在一起的人来说,其信仰好比从晶状体直到瞳孔的葡萄膜,甚至通过它透明的眼睛。处于这种分离状态的信仰就像画在黑石上的一幅深色的图画;但当三者结合在一起时,信仰就像画在透明水晶上的一幅色彩艳丽的图画。当这三者分离时,信仰之光可以比作夜里旅行者手中的火把之光;而当它们结合在一起时,信仰之光可以比作明亮火把的光,当这火把移动时,它照亮每一步道路。没有真理的信仰就像结出野葡萄的葡萄树;而源于真理的信仰就像结出充满珍贵葡萄酒的串串葡萄的葡萄树。没有真理的对主的信仰可以比作出现在穹苍中的一颗新星,随着时间推移,它会逐渐变得黯淡并消失;而伴随真理的对主的信仰可以比作一颗固定的恒星,永远长存。真理是信仰的本质;因此,真理怎样,信仰就怎样,或说真理的品质决定了信仰的品质;没有真理的信仰是不稳定的,或说是游荡的信仰;而拥有真理的信仰是固定的。此外,由真理形成的信仰在天堂像星星一样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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