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真实的基督教 #243

243.教会建立在圣

243.教会建立在圣言的基础上,这一点无人质疑。因为如前所述,圣言是神圣真理(189-192节);教会的教义来自圣言(225-233节);圣言产生与主的结合(234-239节)。然而,对圣言的理解构成教会,这一点会遭到质疑。因为有些人由于拥有并阅读圣言,或聆听圣言的讲道,了解些许字义,就自认为属于教会。但他们却不知道圣言中的这句或那句经文当如何理解,其中一些人甚至认为这并不那么重要。因此,我要在此证明:构成教会的,不是圣言,而是对圣言的理解;教会如何,取决于那些教会中人对圣言的理解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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