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真实的基督教 #212

212.天堂有三层,

212.天堂有三层,即:最高层天堂、中间天堂和最低层天堂。最高层天堂构成主的属天国度,中间天堂构成祂的属灵国度,最低层天堂构成祂的属世国度。正如天堂有三层,圣言也有三层含义,即属天意义,属灵意义或灵义和属世意义;这与前面(TCR 210节)所说的是一致的,即:最初在中间中,并通过中间而在最后中,正如目的在原因中,并通过原因而在结果中。这清楚表明圣言的性质,即:属世的圣言字义里面有属灵的内义,这内义里面又有属天的至内在意义。最外在或最低层的意义是属世的,被称为字义;因此,它是两种内在意义的容器,因而是它们的基础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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