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06.这个时代过后,能使人明白圣言属灵之义的对应学并未被揭示出来。这是因为初期教会的基督徒都是些极为简单的人,故属灵之义无法揭示给他们。这属灵之义即便被揭示出来,对他们也没什么用处,因为他们不明白。他们的时代过后,黑暗开始笼罩整个基督教界,先是因为许多异端邪说的蔓延,不久是因为尼西亚会议针对永恒的三神性位格和基督的位格是马利亚之子,而非耶和华神之子所作的决议和裁定。如今称义的信仰即源于此,该信仰教导说,要依次靠近三个神。当今教会的每一个细节皆依赖于这个信仰,如同人体的各个部位皆依赖于头部一样。由于他们用圣言中的一切来证明这个错误的信仰,故属灵之义无法被揭示出来。否则,他们会为同样的目的而运用这层意义,由此亵渎圣言的神圣,从而向自己完全关闭天堂,将主从教会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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