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193.谁不承认并同意以下说法:圣言是神性,故就其核心而言,是属灵的?但迄今为止,谁又知道何为属灵的,它隐藏在圣言的何处?我将在本章末尾(280节)的记事说明何为属灵的;在下文说明它隐藏在圣言的何处。圣言就其核心而言,是属灵的。其原因在于,它从主耶和华经由天使天堂降下;在下降的过程中,本身无法形容和察觉的神性本身变得适合天使理解,最后变得适合世人理解。属灵之义由此而来,就在属世之义里面,就像灵魂在人里面,或理解力的思维在言语里面,或意愿的情感在行为里面。若以尘世看得见的事物来对比,属灵之义在属世之义里面,就像整个大脑在它的脑膜里面,或树枝在其树皮和内皮里面;确切地说,就像形成小鸡的一切必需物在蛋壳里面,等等。但至今没人料到,圣言的属世之义里面竟有这样的属灵之义。因此有必要将这个奥秘弄清楚,因为这个奥秘本身远远胜过目前所揭示的一切奥秘。现按以下顺序揭开这个奥秘:
(1)何为属灵之义。
(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
(3)正是因为属灵之义,圣言的每句话都是神性的启示。
(4)属灵之义至今不为人知。
(5)从今以后,圣言的属灵之义只赐给那些拥有主的纯正真理之人。
(6)圣言因其属灵之义而产生神奇的效果。
现逐一解读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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