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真实的基督教 #169

169.若想想人里面

169.若想想人里面的三位一体,谁不明白这圣三一如何在主里面?每个人都有灵魂、身体和活动;主也是如此,正如保罗所说:“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因此,这三一在主里面是神性,而在人里面是人性。谁看不出这神秘的信仰里面没有理性的参与,即有三个神性位格,然而只有一位神;这神尽管为一,却不是一个位格?当理性沉睡时,它仍能迫使口唇象鹦鹉一样说话。当理性沉睡时,从口中发出的言语岂不是毫无生命之物?口中说出的话若为理性所拒绝甚至反对,岂不是愚蠢的?就圣三一而言,如今人类心智被桎梏,犹如监狱里戴着手铐脚镣的犯人,还好比因使圣火熄灭而被活埋的维斯塔贞女。然而,在教会中人的心中,圣三一应像明灯那样闪耀,因为神就其三一和一体而言,是天堂和教会一切神圣性的全部。但若灵魂成为一个神,身体是另外一个神,活动成为第三个神,那么这和将一个人的三要素分成三部分,且每一部分都与其它部分不同有什么两样?岂不是将他切成了数片并杀了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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