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圣爱与圣智 #77

1.19神性在最大和

1.19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事物上是一样的

77.这一点紧随前两点而来,即:神性在一切空间之中,却无关空间;神性在一切时间之中,却无关时间。此外,空间有相对较大的、超大的,相对较小的、超小的。由于如前所述,空间与时间是一致的,故时间具有同样的性质。神性在这些方面是一样的,因为神性不像属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那样变化多端,而是恒定不变。因此,神性时时、处处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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