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圣爱与圣智 #49

49.至于神,祂不可

49.至于神,祂不可能去爱里面有任何无限之物,或任何爱的本质和生命本身,或任何神性的其他人,并反过来被他们所爱。因为如果他们真有无限,或爱本身的本质和生命,也就是神性的任何事物在里面,神就不是被其他人所爱,而是自己爱自己了。因为无限或神性,是独一无二者,不可分割;如果这无限或神性真的在其他人里面,那么他们就会是神性,这爱就会是对自我的爱,而神里面绝无可能有这种爱的一丝痕迹,因为它与神性本质完全对立。因此,爱与被爱这种关系必存在于其他没有丝毫神性之物在里面的人之中。下文将看到,这在神性所创造的受造物中是可能的。然而,这种可能性需要与无限的爱合而为一的无限智慧;也就是说,需要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与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对此,参看34—39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2

Faith52.非利

Faith52.非利士人代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一点不仅从他们与以色列人的战争明显看出来,还从圣言中关于他们所记载的其它许多事明显看出来,如:他们的偶像大衮,因把约柜放在大衮庙中而击打并侵害他们的痔疮和老鼠;那时发生并记录在撒母耳记上第5和6章中的其它事;这一点同样从论到歌利亚的话明显看出来,他是一个非利士人,被大卫击杀,如撒母耳记上第17章所记载的。因为大衮自肚脐以上就像一个人,下面则像一条鱼,因而代表他们的宗教;他们的宗教因这信好像是属灵的,但因没有仁而纯粹是属世的。击打他们的“痔疮”表示他们污秽的爱。侵害他们的“老鼠”表示教会通过歪曲真理而遭到的毁灭。大卫所击杀的“歌利亚”代表他们自己的自我聪明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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