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圣爱与圣智 #44

1.11神性之爱与神

1.11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本身就是物质与形式,因而是绝对的独一无二者

44.刚才证明了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是物质与形式,还说明神性存在与神性显现是存在与显现本身。我们不能说是源于它自身的存在与显现,因为这种说法涉及一个开始,一个来自有存在与显现本身在里面的某种事物的开始。然而,绝对的存在与显现本身来自永恒,也是非受造的,一切受造物都必来自一个非受造物。受造物都是有限的,有限的事物只能从无限的事物中产生。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