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圣爱与圣智 #428

428.然而,那些处

428.然而,那些处于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的人,没有刻在生命上的智慧,而是有聪明;因为出于对良善的情感而行良善是智慧的标志,出于对真理的情感而行良善是聪明的标志,如前所述。这些人也不知道什么是信。当提及信时,他们理解为真理;当提及仁时,他们理解为实践真理。此外,当被告知必须相信真理时,他们称之为空谈,并说:“谁不相信真理?”他们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在自己的天堂之光中看见真理。因此,他们将相信他们所没有看到的东西要么视为头脑简单,要么视为愚蠢。具有这种性质的人是那些构成前面所提到的天国的肺脏之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