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圣爱与圣智 #380

380.血为红色也是

380.血为红色也是由于心和血与爱及其情感的对应关系。因为灵界有各种颜色。红和白是基本色,其它颜色则从这两个基本色,以及它们的对立面,就是暗火色和黑色中获得变化。在灵界,红色对应于爱,白色对应于智慧。红色对应于爱,是因为它起源于灵界太阳的火,白色对应于智慧,是因为它起源于灵界太阳的光。由于爱与心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所以血必为红色,以表明它的起源。正因如此,在天上对主的爱掌权的地方,光是火红色的,那里的天使身穿紫衣;在天上智慧掌权的地方,光是亮白色的,那里的天使身穿白色细麻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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