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圣爱与圣智 #35

35.由于爱与智慧,

35.由于爱与智慧,并智慧与爱在神-人里面有这样一个结合,所以神性本质为一。事实上,神性本质就是神性之爱,因为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本质也是神性智慧,因为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并且由于这两者有这样一个结合,所以神性生命也为一。生命就是神性本质。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是一体,因为结合是相互的,相互结合产生一体。关于相互结合,我将在别处详述。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