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45.现说明光流入人里面属心智的生命三个层级的性质。人里面的形式是热和光或爱和智慧的容器,存在于三重秩序,或三个层级中,如前所述;它们生来是透明的,传递属灵之光如同明透的玻璃传递属世之光。正因如此,人在智慧上甚至能被提升至第三层级。然而,这些形式仍没有被打开,除非并直到属灵之热与属灵之光结合,也就是爱与智慧结合。这些透明的形式通过这种结合照着层级被打开。自然界太阳的光和热作用于地上植被的情形也一样。冬天的光和夏天的光一样明亮,却打不开种子或树里面的任何东西,但当春天的热与那光结合时,这热就会打开它们。之所以存在这种相似性,是因为属灵之光对应于属世之光,属灵之热对应于属世之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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