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圣爱与圣智 #236

3.12每个人生来都

3.12每个人生来都有这三个高度层级,它们可依次被打开;随着它们被打开,人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

236.每个人里面都有三个高度层级,这一事实至今不为人知。因为这些层级还没有得到认识,只要注意不到它们,人们就只知道连续层级;只知道连续层级,就会以为爱和智慧在人里面仅仅是连续增长。然而,要知道,每个人生来就有三个高度或离散层级,一层在另一层之上或之内。此外,高度或离散层级的各个层级也都有广度层级或连续层级,并照之连续增长。因为这两种层级存在于一切最大和最小事物中(如222—229节所示)。事实上,这种层级离开那种层级无法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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